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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喪無明文事久不決君悉疏所犯聚邑

人以告婦得終養其姑焉至元十四年

南建行臺御史大夫相威公慎簡所屬署

君為掾史即條不便事凢二十大夫見

世祖力陳之允十有八㝡著令者大辟成

讞上刑部聽報可賈某公田租歲減什二

十八年授從仕郎江東建康道提刑按察

司經歴改荆湖占城等處行省都事時荆

湖省臣某括財恣威福君度不可與共事

辭不拜後果受誅二十四年改浙西提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