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遂悉輦歸于 朝十四年充應奉翰
林文字公辤曰少甞受學于李先生謙今
先生猶教授東平實不敢先遂以其官召
李眀年始受之十六年陞脩撰凡制誥撰
述文康公必以命公丞相齊魯公和禮
霍孫領翰林開司徒府授府司直
世祖詔大臣議道蔵可焚棄者公與議完
救之十九年丞相阿合馬敗齊公入相議
選舉更定法皆公手定遂授吏部郎中未
幾改禮部後復吏部而翰林制誥猶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