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思𠩄置立户為萬夀菴長明庄者崇法院僧正冲之
𠩄作偽也宋田令寺已有常住田不得買民業冲違法
私買妄稱梁氏𠩄置故應槐發之漕使鍾某閲實㩀法
罪冲等而沒其田以𢌿分宜縣學養士士刻石為記其
文載縣志甚明越三年宋亡分宜内附其田租𡻕入學
前後凢二十有八載大徳已亥庚子縣學直學鐂應
丑死其子自昭受崇法寺僧錢盗以本學砧基簿賣之
由是僧恃力奪田學雖有文移在官求與僧論直而儒
多寒酸學官滿三𡻕率去力莫䏻競僧挾其有餘之資
又𡻕收𠩄奪田租以助其力故訟連年不决延祐間江
西僉憲薩徳弥實按問至邑攷覈始末以田歸學僧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