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514-宋濂-宋學士文集-14-13.djvu/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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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槽琵琶弹之侑以樂府新聲釃酒仰天而飲不至於醉不

休㑹婚家乾沒里氓田氓撾登聞皷訴𡨚誣彦昭關通州縣

以𦤺事不直彦昭實不與聞也逮彦昭至刑部婚家引伏部

吏并罪彦昭彦昭抗辭曰我實無罪奈何不為白行當於殿

陛前辨之吏怒下獄幽之彦昭氣憤憤無所洩不食三日死

口鼻出涎涕凝結鬚上成冰實洪武壬子正月某日也壽六

十其子騏𭣣骨歸塟於某鄉某山之原禮也彦昭曽大父某

大父某父嗣良母某氏娶方氏生三子長即騏次駰次駱女

一適洪某孫男三某某某嗚呼彦昭之事行其都凡如此濂

謹為序之皆出於人心之所同不敢以私好變易其辭盖期

傳信於来世云復𭣣淚而著銘曰

非學之弗蘉胡軋之而使屯邪非才之不揚 --(『昜』上『旦』之『日』與『一』相連)奈何不得以伸

邪百齡幾何孰為短長逹人大觀其得䘮固均邪墓草荒凉

青而復黄寜不使余感舊而傷神涕淚而沾巾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