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574-王陽明-陽明先生集要-12-06.djvu/29

此頁尚未校對


呈稱依奉將貢水該抽諸貨從輕定擬則例及開稱

廣東鹽引不許放過袁臨吉三府𤼵賣等因備呈本

院詳允出給禁約及將餘剰銀二千九百六十七兩

一錢八分二釐二毫三絲一忽九役行令起解間隨

據該府呈奉巡撫江西等處地方都察院右副都御

史陳金批看得該府連年用兵之費所積不多近又

定擬除減所入亦少况地方盜賊不時竊𤼵别無堪

動錢糧將餘剰稅銀暫且存畱在庫以備軍餉等因

已該前兵備副使陳良珊將自正德六年十一月二

十七日立廠抽分起至正德十二年終止造冊差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