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疾病縣官丁寜管事人如待自生子女毎日
不拘某鍋内取一甌先食巡視官貟至此亦取
自食以驗可否
一飢民有餓死尫羸或有時疾者令其别坐一處
無致傳惹諸人内有死者責令地方理瘞
一起首食粥三四日間乆飢之人乍食乍飽未免
多有死亡不可因而驚怕疑阻過十日後自然
無死者
一餓損之人𥘉食止許給粥半碗次食一碗以後
漸加可免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