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於一縣在於某年祖宗之成法文襄之舊税一旦
可得而輕變獨不可以復乎今之賦役册凡縣之官
布皆為白銀矣獨不思上供之目為白銀乎猶為官
布乎如猶以為官布則如之何其不可復也古之善
為政者必任其土之所宜以為貢文襄之意盖如此
即今常州府有布四萬疋彼無從得布也必市之安
亭轉展折閲公私交敝有布之地不徴其布而必責
其銀無布之地不徴其銀而必責其布責常州以代
輸三區之銀則常州得其便責三區以代輸常州之
布則三區得其利此在執事言於廵撫一轉移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