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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徵擢以去闔郡之民伏闕請留亦未有能從者今

事勢相維公乃又為郡為憲司屢遷而不易其地至

十數年勢位日崇無異于為州之日其治於民可謂

習矣漢侍御史賈昌與州郡討賊嵗餘不克時議遣

大將發兵李固以為發兵州郡可任但𨕖有勇畧仁

惠能任將帥者以為刺史太守可責其成功遂用張

喬祝良二人卒平嶺外今太守無兵權而武將不與

民事唯公兼兵民之任李固之議庶其在此余論國

家所以待公者葢合于古之道有二用是深為嘆息

且公内撫瘡痍外嚴扞禦島夷阻隘不能内薄久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