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徵擢以去闔郡之民伏闕請留亦未有能從者今
事勢相維公乃又為郡為憲司屢遷而不易其地至
十數年勢位日崇無異于為州之日其治於民可謂
習矣漢侍御史賈昌與州郡討賊嵗餘不克時議遣
大將發兵李固以為發兵州郡可任但𨕖有勇畧仁
惠能任將帥者以為刺史太守可責其成功遂用張
喬祝良二人卒平嶺外今太守無兵權而武將不與
民事唯公兼兵民之任李固之議庶其在此余論國
家所以待公者葢合于古之道有二用是深為嘆息
且公内撫瘡痍外嚴扞禦島夷阻隘不能内薄久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