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所十步一膜拜見者憐之又為母持佛氏盂蘭經
十五年不輟唄誦菓蔬有鮮必進乃敢嘗從父兩人
無子孝養之終身已喪𦵏立其祠為弟更娶後妻及
其避徭之旁縣召還分與之田宅縣中有大役吏請
賄免君曰吾有財不佐縣官之急而以私吏耶歳租
必先入里人化之無敢逋者人有病死先嘗盜禾為
田主所笞遂誣以毆死君率衆白於官為直其事歳
飢山庄千石穀皆以賑飢民猶不逞盜其窖中藏其
黨泄之曰是不能忍飢而至是不足問也然家自是
乏至人有求必屈意赴之平生重然諾不與人分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