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欺民今見貴縣之人真無慚色也如得掛冠還相
近可與一二知友時見過否
與同年陳給事
間濶乆矣國事委重從官吾丈何得偃仰林下也在
縣良苦無知之者而傾䧟萬端平生雖置毁譽于度
外然不能無憤悒耳吾丈幸時召田野無告之人問
狀當必有十之五公論也名譽不著朋友之過吾丈
可以坐觀不置黑白于其間乎此非為不肖亦以為
彼邑之民也此後莫肯有誠心為民者矣朱文學來
備訊起居附此為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