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書十四
每接髙談無非方人之論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
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執事之意其在
於斯乎然而子貢方人子曰賜也賢乎哉夫我則不
暇是則聖門之所孳孳以求者不徒在於知人也論
語二十篇惟公冶長一篇多論古今人物而終之曰
已矣乎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内自訟者也又曰十室
之邑必有忠信如某者焉不如某之好學也是則論
人物者所以爲内自訟之地而非好學之㴱則不能
見已之過雖欲改不善以遷於善而其道無從也記
此二章於末其用意當亦有在願與執事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