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612-黃宗羲-南雷集-8-3.djvu/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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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外家爲旦復議姻節母曰兒年㓜未可以此廹促諸父

其不爲姑息如此從來碑誌之法類取一二大事書之其

瑣細尋常皆畧而不論而女婦之事未有不瑣細者然則

竟無可書者矣就如節婦只加節之一字而足其餘亦皆

瑣細也如是而何以爲文乎予讀震川文之爲女婦者一

往深情毎以一二細事見之使人欲涕葢古今來事無鉅

細唯此可歌可涕之精神長畱天壤予書節母之事而喟

然於其故也君生某年甲戌某月某日卒某年壬寅十月

初一日年二十九節婦生某年巳卯十二月二十二日卒

某年戊子正月二十八日年七十合塟於某原子汝翼太

學生旦復其字也孫奉璋銘曰

墓木已拱奉祀未寫二十一年以待來者唯其心之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