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623-王夫之-薑齋詩文集-6-6.djvu/56

此页尚未校对


法從題不可以題從法以法從題者如因情因理得其平

允以題從法者豫擬一法截割題理而入其中如舞交之

吏俾民手足無措且法者合一事之始終而俾成條貫也

一篇之中爲數小幅一揚則又一抑一伏則又一起各自

爲法而析之成局合之異致是爲亂法而巳矣謂之脈者

如人身之有十二脈發於趾端達於顚頂藏於肌肉之中

督任衝帶互相爲宅縈繞周回㣲動而流轉不窮合爲一

人之生理若一呼一諾一挑一繳前後相鉤拽之使合是

傀儡之絲無生氣而但憑牽縱詎可謂之脈邪四家中唯

瞿文㦤能無束溼之法而有法無分析鉤鎖之脈而有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