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未科進士相去巳二十餘年結社會文原爲
經生應舉而設臣以老甲科叨冒部堂何緣厠
跡其閒其不容不辯者一也復社或問係原任
蘇州府推官周之夔所作及徐懷丹十大罪檄
原本具在未曾隻字及臣若臣果係復社則之
夔何不先指臣待奕琛始拈出耶其不容不
辯者二也復社屢奉 明㫖察奏亦未曾有臣
姓名 屢㫖見在 御前其不容不辯者三也
復社一案聞往年撫按回 奏巳經部覆臣方
被逮在京無繇與知其有未經回 奏者事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