肱吾不忍罪之其勿問至二十三年五月有
告元臣封績爲惟庸通朔漠訊得反狀及善
長私書𠛬官請逮善長詔勿問會善長家奴
盧仲謙等亦發善長素與惟庸交通狀 上
命廷訊得實召善長詣奉天門撫遣歸第善
長遂自經此國史所紀善長得罪之始末也
嘗竊疑善長以元勳國戚結黨謀叛罪不容
於死業巳更訊得實羣臣劾奏請誅其義甚
正而 上以勳舊曲赦之十年之内寵寄不
衰有是理乎縱 上厚待之善長獨不愧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