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永明言前五識及第八俱緣現量卽現前不生滅
性六七二識落在比非二量卽念念常生滅故曰識
在根籠猶鳥處羅識之與根乍出乍入啄一捨一不
可執常境爲識境識爲境識如來說法當體相應如
何執有一藴能破一識分疆畫界尅定破立之法邪
仁王般若云衆生識初一念識异木石于中生不可
說不可說識成衆生色心根本色名色蓋心名識蓋
想蓋受蓋行蓋蓋者陰覆爲用身名積聚以此文證
舉識藴則該五藴矣除破識藴別無破五藴之法則
此經除破五藴亦別無破八識之文矣大師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