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682-汪琬-堯峰文鈔-8-3.djvu/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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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也是父生存已許其子傳祖父之重矣及其殁也適孫顧不敢

申祖服然則主祖之喪者當誰屬乎將遂無主乎抑别立支子而

為之主也其於傳重之義失之逺矣小記父母之喪偕先葬者不

虞待後事襍記有父之喪如未殁喪而母死其除父之喪也服其

除服卒事反喪服如三年之喪則既顈其練祥皆行由是言之父

卒尚不得以餘尊厭母安有適孫為祖而不敢服重者㢤然後知

賀徐皆𡚶說也庾蔚之言賀循所記謂大夫士又非也為祖後者

自天子逹士庶皆同則其服不得有異

  妾無服辨

儀禮貴妾緦而律文無之今之卿大夫宜何從予應之曰從律何

以知其宜從律也古今之制不同有從重服而改輕服者有從輕

服而改重服者有從有服而退為無服者有從無服而進為有服

者自唐以來損益儀禮多矣而猶欲取久逺不可考之文以自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