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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書伯姬卒文公十有二年書子叔姬卒公羊穀梁二子傳

曰許嫁矣字而笄之死則以成人之喪治之禮女子未許嫁

而笄燕則鬈首許嫁笄而字則爲之纓蓋至嫁而後主人親

脫之凡此者明繫屬於人所以養貞一也則從之之義也曰

趨喪而𡘜禮與曰記有之取女有吉日而女死壻齊衰而弔

旣葬而除之夫死亦如之斬衰而弔焉鄭康成范𡩋皆主其

說其誰曰不可也曰然則死可以合葬與曰周官媒氏掌萬

民之判禁遷葬與嫁殤者未昏而合葬是嫁殤也曰生不得

結其褵死不得同其葬是人事之最可憫者矣旌表焉不可

以已也曰此有司之事也彼女子之貞惟知一其志以恒夫

婦之道而已又豈樂有聞于郷里而爲之者乎山陽髙于雲

其兄之子昂聘大河衞蔣氏之女未娶而夭女趨喪而哭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