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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長子三年是也父宗子也而主長子之喪則義起於

(⿱艹石)父之正體者也父眾子也而主長子之喪則義起

於子與孫之傳重者也若以眾子之貴而主焉則輕正

體傳重之義而傷眾子未貴者之恩或以奔喪記所云

而謂眾子之喪皆父主之則未知所云乃眾子之成人

而未室受室而無子者禮以窮而變耳記日凡喪父在父爲主父沒兄

弟同居各主其喪親同長者主之不同親者主之眾子無子而尊行異爵之弔

賓至非父主之而誰主邪父沒矣無子者之喪非兄弟

主之而誰主邪其特制同居爲主之禮者蓋慮兄弟眾

多或徙家於異國或同國而異居或遠出而不返必待

異居之長適來主其喪則事有不舉而時不可待故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