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制俾同居者主之所以便人情而達禮事耳如鄭氏
所詁〈鄭注各爲其妻子之喪爲主也〉則曰父沒各主其私喪可矣兄弟
同居之文不亦贅乎各主其喪之文不亦曖昧而不可
別白矣乎孔氏不知以有子無子爲別而以同宮異宮
爲斷益誤矣眾子而有子雖父在固其子主之矣又何
親同長者主之不同親者主之之云邪如無子也雖異
宮非父爲之主而誰屬邪幼季眾子也而有子父不宜
主其喪望以此正吿之訃辭與式則詢諸其鄕之長老
君子行禮不求變俗大體旣正則細者姑從其國故可
也
答尹元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