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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法雖未指目君之爲人而鍾岳所述之無虛溢可知
矣昔余大父爲學官於蕪湖君之大父參議公適司蕪
關降爵列而爲友余於鍾岳未見而相知旣訂交果不
悖於所聞其家法之善又親得之於其鄕人故特表而
出之使天下知爲人祖父者宜愼行其身以開其子孫
而子孫能賢亦以徵信其祖若父之善行又鍾岳不以
誌表屬余乃所以重其親信於友而余之不能已於言
端由於是焉田安人與君比意同力以事親長歲庚午
君侍大父母於家聞父疾赴山右而參議忽遘疾甚危
郉宜人篤老安人承凶臨於別室易衣奉姑而侍舅疾
比參議之終郉宜人未知有子之喪也嗚呼是可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