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俗所以相摩而致此者豈一朝一夕之故哉兹田之
在吾家亦近二百年矣然則欲子孫長保其田宅亦非
德與禮莫能持也
副使公葬繁昌縣西門外楓樹嶺去桐與金陵各三百
里而近余鄕欲與其地士大夫聯婚婣以便祭掃而不
得也墓旁有祭田未籍分產四叔父楓麓收其入播遷
之後諸弟貧乏必將斥賣道希兄弟當勉力以原價歸
諸從父而勒石永爲祭田先君受分多取瘠產庶祖母
王孺人膳田本議身後均分後獨以歸四叔父楓嶺祭
田不問其歲入汝輩當體祖父之志勿謂此公產不肻
以價取而致屬他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