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746-方苞-方望溪先生全集-12-09.djvu/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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筋骨毎歲大決勾者十四三畱者十六七皆縛至西市

待命其傷於縛者卽幸畱病數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

嘗就老胥而問焉彼於𠛬者縛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

果無有終亦稍寬之非仁術乎曰是立法以警其餘且

懲後也不如此則人有倖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

木訊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傷病閒月一人倍之

傷膚兼旬愈一人六倍卽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

人有無不均旣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爲差曰無差誰

爲多與者孟子曰術不可不愼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僞章文書下行直省多濳易之增減要

語奉行者莫辨也其上聞及移關諸部猶未敢然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