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未嫁三月敎于公宮非獨四德宜嫺亦使講明乎
尊祖敬宗之義熟習夫禮相助奠之儀也今祠距家四
里而所祀皆子姓高曾以上之遠祖子婦分主祀事事
勢未便忱亦不屬嗣後來婦者于春秋時祭後三日内
舅姑率以拜廟焚香燃燭設茗飮爲講明大義女將適
人先期或時祭後或朔朢辭于廟儀與來婦同妾之有
子者子將授室亦如來婦儀拜于廟以承先啟後亦與
有責焉耳惟再醮之婦不得入祠
二支子姓中擇正不苟者一人以輔宗子族姻朋友
中擇老成練事者三人以助之惟敬嗣伯父爲宗子道
永兼掌兩房家事道章亦兼掌道興家事惟道興端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