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763-戴震-戴東原集-4-1.djvu/42

此页尚未校对


無事於㪅端立異矣

周禮大史正歲秊解二

周禮之書曰歲終曰正歲曰春秋冬夏皆夏時也夏數

得天以夏時經紀庶事斯順而易明然周之頒朔必以

周正故用夏謂之歲用周謂之秊大史按其從夏時所

行之事合以周之歴日此之謂正歲秊以序事也後儒

或謂正月之吉亦夏時其說曰凌人掌冰政杜子春改政爲正屬

歲十有二月令斬冰三其凌十二月爲夏之十二月

則正月亦爲夏之正月舍此無證也余以謂周禮重別

歲秊之名直曰正月之吉則知爲周正月也不直曰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