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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祖而略焉而竆焉亦無如之何也謹議

汪氏捐立學田碑

揚州府曁江都甘泉二縣先師廟三地相望也歙之汪

氏用盬鹽起業於斯地也久 今上初曰應庚者捐鐐

四萬七千修治新之越三載復捐田千四百餘畞入租

㮚以爲歲葺費俾無墮前功儲三秊之通資財贏饒三

館之士就布政司𨕖也出以佐其所不給如是廿秊矣

其孫立德秉德欲久久行之弗壞念一家私任其勤非

遠計請以田分隸三學董之余旣嘉汪氏之爲善祖若

孫相繩有終而因嘆夫後此而終之實難也事無小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