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之至痛該生後喪之至也豈能抑其至痛之心使待
前喪之畢而後以次相及此必不能之事也則至痛歴
三年不得不除不必踰定制而過於厚也文成之言固
是矣但不孝以爲是在人子自返其心茍其心之痛已
盡則除之可也如其未盡雖引而申之以至五十四月
亦可也葢嘗考舊史已有先文成而折衷之者宋史天
禧四年御史臺言文武諸官并丁憂者相承服五十四
月別無條例乞下太常禮官議于是太常議引喪服小
記小喪除服以及鄭康成賀循杜預之說謂無通服五
十四月者宜隨其先後而除是卽文成之說也乃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