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漢書律歴志補注序〈乙巳〉
律歴之源皆本於易自圖書出而天地自然之數以彰
聖人旣則之而爲易其用至於不可勝竆於是審音制
樂治歴明時相因俱起莫非聖人之所創造以爲治天
下之道用若此其重也迨其末流易且專以爲卜筮之
用而律則委之泠人歴則屬之天官家皆以爲非儒者
之要務嗚呼彼泠人天官家能習其數而巳能知其理
乎能通今術而已能兼曉古法乎古來大儒若鄭康成
若朱子若許文正皆宗聖人者也求聖於内亦不遺乎
外其於道與藝殆一以貫之矣故以爲非儒者之要務
者皆怠與棄而又自文其不能者也始吾讀兩漢律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