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法本依術其於入歴二日之下有前限餘及微
分之數十三日之下有後限餘及微分之數可證乾象
元有前限當在二日之下而傳寫脫之耳然則前限之
數亦可攷乎曰前限者交後之限也後限者交前之限
也凡交前交後之限宜相等〈元嘉大明諸術竝同〉今以後限餘減
月周餘三千九百六十一倂周日分五千二百三共得
九千一百六十四滿七千八百七十四分收爲一日餘
一千二百九十分又借一分作二千二百九〈卽微分法〉減後
限微分尙餘微分四百五十七是距交一日一千二百
九十分以內爲食限矣然則前限餘當在第二日日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