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846-錢大昕-濳研堂文集-16-09.djvu/47

此页尚未校对


無異五大夫以上始得復其身民賜爵者至公乘而止

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有罪得贖貧者得

賣與人宣帝求漢初功臣之後復其家史稱皆出庸𠈃

之中及攷之表則或云公乘簪褭或云公士上造大率

皆有爵者雖擁高爵尙雜庸𠈃爵之冗濫如此至五大

夫以上則以賜中二千石至六百石之勤事者及列矦

嗣子然攷之史漢自卜式桑羊而外書賜爵者寥寥非

無爵也賜爵不足爲榮史家略而不書也民爵不過公

乘而入粟之法行則有至大庶長者大庶長去關内矦

一級耳然鬻爵而不鬻官官有員爵無員此鼂錯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