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丈夫者多而婦女則略乃援引正史及它書以補之
或補爲正文或補爲分注其補正文之例有二有通鑑
所巳載而事或闕而不周文或𥳑而不暢則逐節補之
有通鑑所未載而事有關於家國言有係於勸懲則特
筆補之其補分注之例有三一曰附錄事雖可采而或
涉於瑣或近於幻故不以人正文一曰僃攷通鑑之所
載如此它書之所載如彼雖兩不相合而事屬可疑故
兩存之一曰補注胡身之注所未僃或有譌舛則以已
意釋之其所取材則十七史居十之九稗官野史居十
之一而要以法戒爲主其有關勸懲雖小史必錄苟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