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855-汪中-述學-2-2.djvu/125

此页尚未校对


魯之春秋策書之法實本周禮韓起所見祝鮀所述有其徵矣有卽位之禮

顧命篇國語周語故桓文宣成襄昭定哀皆書卽位隱不書攝也莊不書文姜出也閔

不書亂也僖不書公出也使周禮無卽位之禮則春秋所書爲無據矣有君卒

于路寢之禮喪大故莊宣成三公書公薨于路寢傳于成發其例曰言道也僖

薨于小寢文薨于臺下襄薨于楚宫定薨于髙寢傳于僖發其例曰即安也昭

薨于乾侯言失其所也隱閔書公薨而不言地明其爲弑也桓書公薨于齊明

其爲𢦤也使周禮無君卒于路寢之禮則春秋所書爲無據矣周公制禮事爲

之制曲爲之防伯禽受之以封于魯魯之史世守之以爲春秋莫敢損益焉故

曰魯猶秉周禮又曰吾今而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也春秋本一代之禮

成一國之史上不可通于夏商旁不可施于吳楚而後之君子欲援春秋之法

以定列代之史斯不然矣問者曰周禮具在魯之史據而書之何待于孔子而

後作哉答曰譬折獄雖有刑書猶求聖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長慈惠之師

然後能聽其情而議其輕重以徵于書春秋亦猶是也有君不事周有常刑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