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因革論二
孟子曰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周官曰諸
公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諸侯四百里諸伯三百里食三之
一諸子二百里諸男百里食四之一孟子周人所言周制
也而周官與之互異焉鄭氏衆曰其食者半公所食租稅
得其半耳其半皆附庸小國也三之一者亦然是說也公
之地其半爲附庸侯伯之地其三之二爲附庸子男之地
其四之一爲附庸理不可通且五百里之半爲百里者十
有二而餘侯伯子所食與孟子之說均不合惟男食四之
一爲五十里而已陳氏君舉曰方五百里以圍言其徑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