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983-呂祖謙-皇朝文鑑-40-14.djvu/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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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爾頒行或昧經常即時更攺此煩而無信之驗

矣又海行條貫雖是故違皆從失坐全乖律意致

壞大法此輕而弗稟之甚矣臣請特降詔書今後

百官起請條貫令中書樞密院看詳㑹議必可經

乆方得施行如事干刑名者更於審刑大理寺究

明㑹法律官員參詳起請之詞刪去煩冗裁爲制敕

然後頒行天下必期遵守其衝攺條貫並令繳納

免致錯亂設有施行仍望别降敕命今後逐處當

職官吏親𬒳制書及到職後所受條貫敢有故違

者不以海行並從違制徒二年未到職已前所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