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992-呂祖謙-皇朝文鑑-40-23.djvu/19

此页尚未校对


以桴收民鰥寡孤獨老癃與所徙之囚咸得不死

丙子水降公從賔佐按行隱度符縣調冨民水之

所不至者夫錢户七百八十収佛寺之積材一千

一百三十二不足則前此公所命出粟以

 賙貧民者三十三人自言曰食新矣賙可以已

願輸粟直以佐材費於是募人城水之所入垣郡

府之缺考監軍之室司理之獄營州之西北亢爽

之墟以宅屯駐之師除其故營以時教士刺伐坐

作之法故所無也作驛曰饒陽作宅曰回車築二

亭于南門之外左曰仁右曰智山水之所附也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