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末特爲一言放免其弟岳或與一名目牙校鎮
將之類付京東監司驅使緝捕其才用當復過於
棐也此事至微末公執政大臣豈復治此但棐於
軾本非所部吏民而能自效者以軾爲不食言也
今旣不可言於朝廷又不一言於公是終不言矣
以此愧於心不能自巳可否在公獨願祕其事毋
使軾重得罪也徐州南北要自昔用武之地而
利國監去州七十里土豪百餘家金帛山積三十
六冶器械所産而兵衛㣲寡不幸有猾賊十許人
一呼其間吏兵皆棄而走耳散其金帛以嘯召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