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2009-呂祖謙-皇朝文鑑-40-40.djvu/17

此页尚未校对


執政滋不恱故薦公使契丹欲因事罪之歐陽脩

上書引顔真卿使李希烈事留公不報使還除吏

部郎中樞宻直學士懇辭不受姑受命聞一女卒再受

命聞一男生皆不顧而行得家書不發而焚之曰

徒亂人意尋遷翰林學士公見上辭曰増歳幣非

臣本志也特以朝廷方討元昊未暇與虜角故不

敢以死爭其敢受慶曆三年三月遂命公爲樞

宻副使辭之愈力改授資政殿學士兼翰林侍讀

學士七月復除樞宻副使公言虜既通好議者便

謂無事邊備漸㢮虜萬一敗盟臣死且有罪非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