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2009-呂祖謙-皇朝文鑑-40-40.djvu/54

此页尚未校对


西常平以便其飬㞦復侍公㳺杭始公自杭致仕

杭人留公不得行公曰六年當復來至是適六嵗

矣杭人徳公逆者如見父母以疾還衢有大星隕

焉二日而公薨實七年八月癸巳也訃聞天子輟

視朝一日贈太子少師十二月乙酉塟于西安蓮

華山諡曰清獻公娶徐氏東頭供奉官度之女封

東平郡夫人先公十年卒子二人長曰𡵻終杭州

於潛縣令次即㞦也今為尚書考功員外郎公平

生不治産業嫁兄弟之女以十數皆如己女在官

為人嫁孤女二十餘人居鄉𦵏暴骨及貧無以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