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2029-蘇天爵-國朝文類-20-14.djvu/123

此页尚未校对


三部尚書人有由訟財而失其兄子者公曰何疑

焉叔殺之也深竟其獄公𠩄信厚及權貴言可撼

公者莫不請求保爲衣冠之族無有是也皆漫不

爲應懸巳俸爲賞購之其家人果上變告情狀呈

露言者慙服叔竟以是病死俄轉户部尚書事無

大小必決之一日書判煩勞指爲之蠒七年㑹

上以蝗旱爲憂俾録山西河東囚行至懷仁民有魏

氏發得木偶持告其妻挾左道厭勝謀殺巳經數

獄服詞皆具自以爲不𡨚公燭其誣召鞠其妾榜

掠一加服不移晷盖妬其女君謂獨陷以是罪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