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2035-蘇天爵-國朝文類-20-20.djvu/64

此页尚未校对


泰定三年以子𠈉請制贈正奉大夫河南江北

行中書參政知事護軍追封平陽郡公謚忠肅天

曆巳巳𠈉以公行實徵銘神道之碑不獲終辭因

采其本末而次第之公始爲御史條奏宰相阿合

馬罪二十有四召廷辯公枚數其罪彼輙引服數

至於三氣沮情駴 上動色(⿱艹石)曰此三者罪巳不

宥目公曰巴而思臣下有違 太祖之制干朕之

紀者汝抨擊勿隱廷臣震竦其事今袐世未有聞

時方𠋣相理財姑釋不問衆亦爲公危之太夫人

趙君有賢識朂公曰國爾忘家汝第盡力果不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