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029-張九成-中庸説-1-1.djvu/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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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㝷丈之失矣。然則失諸正鵠,豈正鵠之罪哉。

 吾内志不正、外體不直,以至持弓矢不審固

 之罪也。猶之,爲上所陵,爲下所援,不得處冨

 貴安平,而每遇貧賤、憂患、禍難、䘮失,若天所

 不祐,人所不歸者,豈上下天人之罪哉。皆吾

 戒愼恐懼不至,而中和之理不發見,不足以

 感發天下之幾也。使誠中和,天地且位於此、

 萬物且育於此,况上下天人之間乎。誠知此

 理,方且戒愼、恐懼,正己之不給,又何暇責備

 於人乎?此所以爲中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