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046-吳縝-新唐書糾謬-4-4.djvu/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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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建中詔書郡縣主當婚皆使有司循典故

無用俗儀公主春秋少待年不爲晩請茂宗如

禮便帝曰更思之會太常博士韋彤裴堪諫曰

婚禮主人几筵聽命稱事立文謂之嘉所以承

宗廟繼後嗣也䘮禮創巨者日久痛甚者愈遲

二十五月而畢謂之凶所以送死報終示有節

也故夫義婦德父慈子孝昔魯矦改服晉襄墨

縗緣金革事則有權變安有釋縗服衣冕裳去

堊室行親迎以凶瀆嘉爲朝廷爽法䟽入帝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