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052-錢若水-太宗皇帝實錄-4-2.djvu/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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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日於興國軍人户上白配供軍茶貨等並特與除

放應江南兩浙湖南嶺南人户見有丁身錢起今後

並以年二十成丁六十入老其未成丁巳入老者及

身有廢疾並與放免應郊廟諸司職掌及行事官並

與加恩欠一選者令銓司注擬欠兩選巳上者減一選

應自前亡命軍人及草冠聚集之處限詔到兩月並

令於所在陳首限滿不首即論其罪諸道進奏使前

資官等赴 郊廟陪位者並與加恩西川廣南荆湖

江浙漳泉發遣到僞命官吏等如正身亡殁其骨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