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081-查繼佐-罪惟錄-60-14.djvu/8

此页尚未校对


年各䖏寺覌除洪武中原額凡續置者悉令還民其廢

觀遺田招還無業及丁多田少之民不許典賣景泰三年

令各䖏寺觀量存六十畒餘放佃納粮成化十六年福建

有寺無僧田土除百畆以下餘給小民領種嘉靖八年

䖏無粮田勘岀照例𧺫科其有廢寺遺田定價召人

承買七年順有等六府大興等六十七州縣凡勲戚内臣

寺觀荘田共四百一十九䖏計地四萬四千一百二十五

頃零除原占官民艸塲粮地退還外所餘寔堪耕種徴銀

不等地二万八千六百六十五頃零照例分四則上中中下下

徴𭣣觧部其有勲戚等官開墾賣買不行報官納粮與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