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惟録志之二十六
學校志縂論
書院之制有經義治事二齋肇自宋𥘉至慶暦間始立學
命官而明學設于未正位之前其以明倫望中國孜孜切
矣洪武初加意國子科目由此者以為榮徃徃秀才分敎
北地諸郡賞成劳乆之以貲進試者有皿字號之記而
就上雍者目以為恥郡縣學官又以𡻕貢填之日暮途窮
無所自于是聖賢高座漸失尊𫝑維然仕宦非科目不
尊成均寔科目所自稍與孔孟習其與不習孔孟者天淵
也按太倉布衣沈�釋奠議云天子之學有五而以辟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