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尚未校对
元泰定中虞集為翰林直學士進言曰京師之東瀕海数千里北極遼陽
南濵青齊萑葦之塲也海潮日至淤為沃壌用浙人之法築隄捍水為田
聴富民欲得官者合其衆分受以地官定其畔以為限能以萬夫耕者授
以萬夫之田為萬夫之長千夫百夫亦如之察其惰者而昜之三年後視
其成以地之高下定額以次漸征之五年有積蓄命以官就所儲給以禄
十年不廢得以世襲如軍官之法
至正十二年丞相脱脱言京畿近水地召募江南人耕種𡻕可収粟麥百
萬餘石不煩海運京師足食從之扵是西自西山南至保定河間北抵擅
順東至遷民鎮凡係官地及原管各䖏屯田悉從分司農司立法佃種合
用工價牛具農噐種給鈔五百萬錠命悟良哈台烏古孫良禎並為大
司農卿又扵江南召募䏻種水田及修築圍堰之人各一千名為農師䧏
空名𣸸設職事勅牒十二道農夫一百名者授正九品二百名正八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