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弘治八年令浙江按察司管屯田官帶管浙西七府水利仍設
主事或郎中一員專管三年更代
正徳九年設𭅺中一員專管蘇松等府水利
十二年遣都御史一員專管蘇松等七府水利
十六年遣工部尚書一員廵撫天等府地方興修蘇松等七府
水利浙江管水利僉事聴其節制尋設𭅺中二員於白茆港吳
淞江分理開濬
嘉靖三年罷蘇松等府管水利𭅺中仍行浙江管水利僉事帶管
六年令廵撫官督同水利僉事用心整理蘇松水利毋得虗故
事
十三年令各處按察司屯田官兼管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