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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𥘉定鹽額兩浙運司歳辦作二十二萬引當年辦至中綂鈔二萬四千
八百六十餘定至元二十四年桑哥作相滅里虚檯鹽額作四十五萬引
包辦以此諛罔朝廷營求運使此時兩浙人民尚冨滅里到任肆其威虗
止辦得三十四萬八千餘引得中綂鈔一十一萬八百七十餘定次年𫎇
都省明見滅里虚誕奏減一十萬引定作三十五萬引爲額以鹽價言之
自十二貫爲始一次增作十五貫第二次増作二十五貫第三次増作一
定則是歲辦三十五萬定矣唐時江淮鹽課四十萬緡代宗用劉晏善於
經理𥘉年二百萬緡至大曆年間歳得六百萬緡當時天下租賦歳入一
千二百萬緡而鹽利居半六百萬緡準今一萬二千定也除淮鹽一百萬
引外臣只以浙鹽言之已𭣣唐時三倍之利比德宗時一嵗租賦已有九
百萬定之多至此亦可止矣大徳年間又增鹽額十萬引又増鹽價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