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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年乙丑 河决塞漕 上命工部尚書兼都察院副都御
史朱衡治之是年秋七月河决華山出沛縣飛雲橋横過漕渠至
湖陵城口漫入昭陽湖運道告塞萬安朱公衡時為南司㓂朝議
共推以工部尚書兼都御史受是命公㝷盛舊蹟謂黄水未消工
措手而此地高圡堅黄水不侵河路徑㨗可批濬備運道兼采中
丞潘公季馴議濬城口至白洋淺舊河属之新河得 㫖興工
而言官有劾其悞事虐民者
四十五年丙寅 新河功成 㑹何給諫起鳴勘議上言舊河難
復新河宜開下部議覆得 㫖開築時南陽口至仲家口已通舟
惟夏村迤北十七里未與水接凾為深濬石砌薛河口𭐏創利建
珠梅夏鎮西柳荘四閘砌馬家橋口石堤遏河之出飛雲橋者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