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塩法 按國𥘉給塩於民故令折鈔今民易塩於商而食之猶責以鈔乎且食
塩之数其多寡非有定也何以額派引且日増𫆀至於𥝠塩之捕不過設為厲
禁以通官塩今遂虗揑名数抵充捕額上亦知其偽而視為固然立法之𡚁於
是極矣
兵防 按軍民既分兵不寓於農矣然民兵之名未嘗不存於内地也今汶寕
有習擊刺識行陣足備徴發者哉其胥吏論報僅𥿄上之言則民兵廢矣乃若
邉軍舊有定額足備𢧐守屬一方有警議召募蕞爾之汶増餉㡬二千金則
邉方之兵亦未足恃懐𣏌者尚慎行保甲之法乎其什伍連比有𬋩子之遺
焉小用之可以弭盗大用之可以足兵王文成公常三令而五申之今其籍具
在也然法之不行病於稽查弗清游徙無禁耳彼周禮比長之法有徙於國中
及郊則從而授之若無授則圜土内之敬仲亦云人無非其里里無非其家奔
亡者無所匿遷徙者無所容倣此意而行之加練習焉庻於兵防少有禆乎